静脉内平滑肌瘤病(IVL)合并妊娠
Marom等报道了1例孕8周时发现IVL病变波及下腔静脉者,孕14周时MRI和超声心动图提示病变已达右心房,严密随访至孕36周,经剖宫产术分娩一健康活婴。之后,分两次完全切除肿瘤,术后病理确诊为IVL。说明妊娠合并IVL,可在严密随访下,将手术推迟至分娩后进行。
静脉内平滑肌瘤病(IVL)复发和随诊
IVL易复发,尤其是肿瘤切除不完全者和保留卵巢者;复发时间长短不等,短者第一次手术后6个月,长者到术后30年。肿瘤复发的时间和瘤栓切净程度关系密切。但目前尚无复发率的确切报道。对于复发病例,必要时可再次手术。
IVL术后需长期随诊。二维超声检查具有无创、准确、简单易行的优点,可作为长期随访的基本方法。术后应定期复查盆腔B超、超声心动图、静脉造影及腹部CT等。可每3个月复查腹部超声和行妇科三合诊检查,每年进行一次CT或MRI检查,以尽早发现复发。
IVL的预后取决于其是否能完整切除,手术彻底切除后可长期存活,而切除不净可带瘤存活或复发。令人遗憾的是,复发的病例在最初的外科诊治时往往没有及时地联想到子宫外扩散的存在,少数患者因蔓延至肝静脉、心、肺而引起死亡。外科、妇产科及放射科医师遇到IVL患者,应想到血管内延伸的可能,也包括子宫平滑肌瘤伴有静脉内血栓的患者,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降低病死率。手术应尽量彻底切除肿瘤;不能完全切除者,如果ER、PR阳性,建议切除卵巢或手术后给予雌激素拮抗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