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 中医学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于在学期间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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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 2. 中医学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中医医师资格终于不再需要通过刻板的笔试才能获得。我们期待那位老医生在有生之年终于得以合法地行医看病。这样的新规,难道不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一个合理、"科学的"措施?在毛泽东时代,民族民间医生只要参加基础培训,比如赤脚医生培训班,获得县、乡(当时是人民公社)地方的认可证书,即可凭证开业。一根针、一把草的行医实践为新中国的基层卫生保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证书、资格的背后有一个如何定义"知识"的问题:什么样的知识才是真知识?由实践检验,还是书本、"文化程度"来检验? 1965年5月,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郭子化在一个关于中医的讲话中这样说: "要强调的是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要临床实践有效,我们说其中必有科学的精华。 主客观不一致,就治不好病; 能治好病,就说明主观的见解是符合客观实际的"。15721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