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针灸作为一种独特的治疗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为了规范针灸师的行为,提高针灸治疗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医药管理局针灸师证使用规范要求最新版》。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针灸临床工作的针灸师。
针灸师证的申请与颁发
1、申请针灸师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通过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针灸师资格考试。
2、考试合格后,由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针灸师证书。
3、针灸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考试。
针灸师证的使用
1、针灸师在进行针灸治疗时,应出示有效的针灸师证书。
2、针灸师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针灸治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
3、针灸师应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患者的隐私。
4、针灸师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行医活动。
针灸师证的管理
1、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针灸师证书的颁发、管理和监督。
2、针灸师应妥善保管针灸师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或者出借。
3、针灸师违反本规范要求的,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权收回针灸师证书,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灸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1、针灸师应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2、针灸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针灸师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申请考试的重要依据。
附则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规范的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