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enteral nutrition,EN)是一种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输送到肠道的营养支持方式,旨在提供患者所需的营养物质,以维持其正常生理功能和改善其生活质量,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以下是肠内营养的绝对禁忌证:
1、严重胃肠道功能障碍:如严重胃溃疡、肠梗阻、炎症性肠病等,这些疾病会导致肠道功能严重受损,无法吸收和利用营养物质,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2、肠道缺血性疾病:如急性肠系膜缺血、慢性肠系膜动脉闭塞等,这些疾病会导致肠道血液供应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肠黏膜屏障功能和肠道免疫反应,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法正常代谢和排泄营养物质,也无法排除肠内营养中的废物和毒素,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4、恶性肿瘤终末期:恶性肿瘤患者在晚期往往会出现严重的消瘦、贫血、电解质紊乱等症状,此时肠道功能已经严重受损,无法承受肠内营养的负荷,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5、先天性肠道畸形:如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肠狭窄等,这些疾病会导致肠道结构异常,无法正常吸收和利用营养物质,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6、严重感染性腹泻:如急性细菌性痢疾、急性病毒性肠炎等,这些疾病会导致肠道黏膜损伤和水电解质紊乱,无法正常吸收和利用营养物质,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7、未经控制的消化道出血:如上消化道出血、下消化道出血等,这些疾病会导致消化道壁受损,无法正常吸收和利用营养物质,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8、未经控制的糖尿病:糖尿病患者需要严格控制血糖水平,而肠内营养可能导致血糖波动加剧,因此在血糖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9、对肠内营养成分过敏或不耐受:如对谷胺酰胺、脂肪乳、氨基酸等成分过敏或不耐受的患者,无法正常吸收和利用这些营养物质,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10、其他原因导致的绝对禁忌证:如严重的心肺功能不全、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等,这些疾病会影响患者的生命体征和基本生理功能,无法承受肠内营养的负荷,因此不适合接受肠内营养治疗。
在选择肠内营养作为患者营养支持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因、病理生理特点以及相关禁忌证,确保安全有效地实施肠内营养治疗,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医生或营养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