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PN)是一种通过静脉途径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素的方法,主要用于治疗不能正常进食的患者,如消化道功能障碍、严重烧伤、重大手术前后等,并非所有的患者都适合接受肠外营养,以下是一些肠外营养的禁忌证:
1、无法建立或维持静脉通路:肠外营养需要通过静脉输液的方式将营养液输送到体内,如果患者无法建立或维持静脉通路,就无法进行肠外营养。
2、严重肝功能不全:肝脏是人体的主要代谢器官,肝功能不全会导致营养物质的代谢和利用障碍,使肠外营养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加重肝脏的负担。
3、严重肾功能不全:肾脏是人体的排泄器官,肾功能不全会影响营养物质的排泄,导致肠外营养的副作用增加。
4、高血糖:肠外营养液中含有大量的糖分,对于已经存在高血糖的患者,过多的糖分可能导致血糖控制困难,甚至可能诱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5、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肠外营养液中的电解质平衡对维持人体的生命活动至关重要,如果患者已经存在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肠外营养可能会加重这种紊乱。
6、对肠外营养液成分过敏:如果患者对肠外营养液中的某些成分过敏,如蛋白质、脂肪、糖等,应避免使用肠外营养。
7、急性胰腺炎:急性胰腺炎患者的胰腺功能受损,无法正常分泌胰酶,肠外营养液中的脂肪需要胰酶的帮助才能被消化吸收,因此急性胰腺炎患者不适合接受肠外营养。
8、肠梗阻:肠梗阻患者的肠道功能受损,无法正常吸收肠外营养液中的营养物质,因此肠梗阻患者不适合接受肠外营养。
9、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脏功能受损,无法承受肠外营养液的负荷,因此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不适合接受肠外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