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疗的剂量 在临床工作中确定理疗剂量的大小是以下述五点为主要依据的: (一)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 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是确定理疗剂量的重要依据,物理因子对各系统、器官、组织的功能和代谢影响的基本作用规律是:大剂量有抑制作用,小剂量则有调节作用功或加强作用,例如;实验证明,在小剂量的超短波或小剂量的超声作用下,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加强,但大剂量作用时则有抑制作用。在中等剂量(0.03毫安/每平方厘米)的直流电全身性(一极置于肩胛间区,另二极置于两腓肠肌部)作用下,机体的防卫功能增强,并可改善代谢和营养过程。卫生部颁发的理疗师证.人社部康复理疗师证的作用咨询申申老师吧.加手机号的微信送学习资料.送视频学习.五年中医考证培训从业经验,轻松考证,技术为主.证书为辅.全国联网可查上岗开店必备.
实验确定;在电流密度不超过0.1毫安/平方厘米的直流电作用下,可动员机体的代偿机能.在小剂量的微波作用下,免的肝、肾、心、肌肉、脑等组织的氧化还原加强,而大剂量的微波作用时,则减弱这一过程。小剂量的超声作用时,不引起组织的形态学改变,但可影响生化学过程,表现为:在超声作用后细胞内胸腺核酸的含量增加,蛋白质的合成增强,刺激细胞的发育生长,用不同剂量的超声作用于动物的腹部时,可引起脑的组织呼吸发生不同的变化:超强度的超声作用后抑制脑的能量代谢过程;高强度的超声作用后可降低脑组织内的氧化过程;中等强度的起声作用后脑组织的代谢无明显改变;低强度的超声多次或一疗程作用后可使脑组织的能量代谢规律性地加强,过一定时间后方恢复到原水平。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均证明:小剂量的直流或超短波作用均可促进周围神经的再生,而大剂量作用则抑制之。因此,掌握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对确定临床使用剂量有重要意义。 (二)疾病的性质及其发展阶段 用超短波治疗化脓性炎症时应根据其发展阶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剂量,这是理疗人员所熟知的。远在四十年代就有人提出:是否可用大剂量(热量)的超短波治疗急性炎症,经大量的临床实践得到以下的结果,即用大剂量的超短波治疗急性或亚急性炎症有时也可收到良好的疗效,但有以下的缺点:(1)有一过性的病情加剧反应;(2)治疗深部组织炎症时,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彻底抑制细菌的繁殖,且易致脓肿形成;(3)可抑制皮肤的免疫功能,有的可出现皮炎;(4)作用部位接近内分泌腺对其有不利的影响。因此长期以来,用超短波治疗急性或亚急性化脓性炎症时,都选用小剂量。紫外线照射治疗伤口时,在早期应当用强红斑量照射,可促进坏死组织脱落,减轻疼痛,但在恢复期,当肉芽组织新鲜,周围有上皮生长时应当用小剂量,在此阶段如照射的剂量过大则可抑制上皮的生长。多年的实验研究和临床观察的结果一致确定;治疗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冠心病、溃疡病、肝胆疾患及神经系统的某些疾患时,应用小剂量的物理因子具有更高的疗效。但是,对于某些慢性的迁延性的病理过程处理原则却与上述情况相反,如下肢慢性营养障碍性溃疡的病变局部对外界任何刺激的反应都是微弱的,故适用较大剂量的物理因子治疗,如用强红斑量或超强红斑量的紫外线照射,较大剂量的电针疗法,较大剂量的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等。对某些骨科疾患,如增殖性骨关节病变,用中、小剂量的物理因子治疗使其急性症状缓解后,也只有应用较大剂量的物理因子(如直流电)治疗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总之,由于疾病的性质不同,以及同一疾病的发展阶段不同,所用物理因子的剂量是有差别的,这在确定剂量时是应当十分注意的。 (三)个体的差异 确定理疗剂量时还必须仔细了解病人的个体差异,而非单纯地根据疾病本身所需治疗剂量的大小而定,这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风湿性肌炎、风湿性神经根炎一般用较大剂量的物理因子治疗,收效较好,但如果患者的体质较弱,神经系统的功能很不稳定,用大剂量的物理疗法可引起全身性的不良反应,如强红斑量紫外线局部照射后可出现头晕、睡眠差、食欲低下等不良反应,故使用的剂量应较一般选用的剂量为低。在工作中我们还体会到:有不少的农民、战士,由于平时在室外劳动的时间长,对阳光,冷热等的耐受性大,故理疗的剂量偏大,疗效较好。妇女在病假期间做腹部或腰部的超短波、短波、中波、微波或红外线等治疗应当停止,使用一些全身性的物理疗法时剂量也应适当减小;更年期的妇女往往对物理因子的刺激反应较大,故理疗时剂量也应偏低。总之,病人体质的强弱、年龄的大小、性别的不同,平时锻炼的基础、营养状况、神经、心血管系统的功能状态方面的差异,对我们确定剂量的大小也有重要的关系。14940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