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先:餐馆自制药酒隐忧多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0日09时51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如今,城乡不少酒楼、超市等店铺出售自行配制的枸杞酒、药酒、杨梅酒等。这些酒有的是从一些不正规生产厂家、个体业主购进的低价散装白酒,加入中药等成份后,标上有防病治病、滋阴壮阳、滋容养颜、延年益寿的作用,受到一些人的喜爱。
然而,酒店自泡药酒的盛行却存在不少隐忧。有些酒店业主缺乏药材知识,利用民间偏方自配药酒,很可能泡出“问题酒”。一些消费者认为药酒包治百病,有病则饮,致使有些药酒方子跟病症南辕北辙,贻误病情、甚至中毒送命。例如,2007年9月,从安徽来武汉打工的程某在朋友王某家吃饭。吃饭时,程某自己喝了二两王某泡的药酒。程某晚7点半回家后,10点半左右开始呕吐,到11点时,在房间不停发狂吼叫。程某于24日凌晨1时许被送进医院,凌晨4时起便昏迷不醒。同济医院负责治疗程某的医生说,程某是药物中毒。再有一个例子,湖北省监利县一家农场许多村民有自制药酒的习惯。10月5日中午,张某、董某等4人在董某家吃饭,共饮约0.5公斤自制药酒。不久,4人头昏、呕吐,被送往医院急救。5日下午,董、张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资料显示,孝感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前不久检查发现,该市中低档酒店、路边店八成都有自己配制的药酒销售,部分大酒店还销售自制的“特色酒”。这些标榜有滋阴壮阳等功效的自制酒,相当一部分是低价散装白酒加点中药材。
上述现象有悖于政府酒类生产许可有关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从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角度看,这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专家建议:配制药酒需要请教专门药剂师,掌握药材成份搭配、泡制时间和操作方法,不能自作主张。是药三分毒,饮用药酒一定要适当、适量,才能防病治病。同时,药酒并非人人能饮,例如,患有支气管炎、肝炎、高血压、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等的人就不宜饮用,否则容易诱发和加重病情。
工商部门要求所有自制药酒,都要在缸和瓶上,标明禁忌事项及原料名称、产地、功效,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也应自觉抵制“问题酒”。在买酒前可向商家索看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如果商家拿不出或是消费者怀疑其有假,可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湖北省宋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