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影响从事公共营养工作的疾病。
培训要求
1、参加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培训课程一般包括公共营养基础知识、食品卫生与安全、营养评估与指导、营养干预与管理等内容。
2、通过培训课程的考试,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工作经验要求
1、具有至少两年的公共营养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在公共营养领域从事实习工作满一年。
2、在公共营养工作中,能够独立完成营养评估、营养干预与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报名材料
1、填写《四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学历证明。
4、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四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实操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营养理论知识,包括公共营养基础知识、食品卫生与安全、营养评估与指导、营养干预与管理等内容,实操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营养评估、营养干预方案制定、营养干预实施与管理等环节。
考试时间与地点
四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考生需提前关注报名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